商家档案
  • 信用等级:
  • 实名认证:

手机号码:646-368-8383

商家点评
  • 浏览:1522 次,点评:0
  • 好评(0%)
  • 中评(0%)
  • 差评(0%)
商家资讯

移民排期

发布者:郭怀宏 专业律师 发布时间:2022-06-17 来源:郭怀宏 专业律师
亲属移民,申请者必须是美国公民USC或是绿卡持有者LPR,分为:
不受配额限制:
受配额限制:
美国公民之"直系亲属"(Immediate Relatives),属于不受配额限制的(Unlimited)亲属移民,可以在任何时候移民美国,没有绿卡等候期。分为:
永久绿卡:
IR-1:美国公民之配偶;
IR-2:美国公民之21岁以下未婚子女;
IR-3:美国公民在美国境外领养之儿女;
IR-4:美国公民在美国境内领养之儿女;
IR-5:满21岁成年美国公民之父母。
有条件绿卡: [详细请看结婚绿卡]
CR-1:和美国公民结婚未满两年的配偶;
CR-2:有条件永久居民配偶的子女(CR-1的子女)。
"归国居民"(Returning Residents):[详细请看旅行文件]
指先前持绿卡在美国合法居住的永久居民(LPR),在国外居住超过一年(或旅行文件白皮书超过两年),而现在准备返回美国,可提出"永久居民返美签证",SB-1。
受配额限制(Limited)的"优先亲属"(Family Preference)移民,每年名额226, 000,分为四类优先:
F1: 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养、继)子女,以及其非婚生或婚生未成年子女;
F2A: 永久居民(LPR)的配偶或21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F2B: 永久居民(LPR)的21岁或21岁以上成年未婚(养、继)子女;
F3: 美国公民的已婚(养、继)子女和其配偶,以及其未成年子女;
F4: 美国公民的兄弟姊妹和其配偶,以及其未成年子女。


除第三和第四类排期至少长达十二、三年之外,其他两类优先亲属排期各不相同,通常从提出I-130申请至拿到移民签证或提出在美转换身分,至少得等候两年(F2A),有的甚至需要等若干年(F1 & F2B)。


2019年7-8月,永久居民(LPR)的配偶或21岁以下未成年子女(F2A)出现无排期(C: Current)的现象,也就是在美的永久居民配偶的转身分申请可以与签证申请一起递交,如同美国公民配偶一样。


华人"优先亲属" 移民签证公告(月/日/年)

2019年11月的优先日期
(B) VISA申请的优先日期
进度
(A) 最后VISA批准日和转身份递件日
进度
F1
09/01/2013
大推进
03/01/2013
推进
F2A
09/01/2019
大推进
C
持平
F2B
01/08/2015
小推进
07/08/2014
大推进
F3
04/15/2008
大推进
10/15/2007
大推进
F4
07/01/2007
持平
01/01/2007
大推进
2019年12月的优先日期
(B) VISA申请的优先日期
进度
(A) 最后VISA批准日和转身份递件日
进度
F1
11/15/2013
推进
05/15/2013
推进
F2A
10/01/2019
推进
C
持平
F2B
02/08/2015
小推进
08/08/2014
推进
F3
05/15/2008
小推进
11/08/2007
推进
F4
07/22/2007
小推进
02/01/2007
推进


华人"优先职业" 移民签证的递件排期和签发排期公告(月/日/年)

2019年11月
B) 其它国家
VISA 申请
B) 中国
VISA 申请
A) 其它国家
VISA批准
(A) 中国最后
VISA批准
EB1
07/01/2019
09/01/2017
06/01/2018
02/01/2017
EB2
C
08/01/2016
C
03/15/2015
EB3
C
03/01/2017
C
11/01/2015
其他
C
08/01/2008
C
02/01/2008
EB4
C
C
C
C
神职人员
C
C
C
C
EB5
C
01/01/2015
C
11/01/2014
EB5
C
01/01/2015
C
11/01/2014
2019年12月
(B) 其它国家
VISA 申请
(B) 中国
VISA 申请
(A) 其它国家
VISA批准
(A) 中国最后
VISA批准
EB1
09/01/2018
09/01/2017
07/15/2018
05/15/2017
EB2
C
08/01/2016
C
06/22/2015
EB3
C
03/01/2017
C
11/01/2015
其他
C
08/01/2008
C
03/01/2008
EB4
C
C
C
C
神职人员
C
C
U
U
EB5
C
05/15/2015
C
11/15/2014
EB5
C
05/15/2015
U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