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联邦法官裁决!ICE可继续在移民法院抓人!这样很多人不敢去了......
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法官卡斯特尔(Kevin Castel)近日裁决,驳回民权团体旨在禁止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探员在移民法庭外抓捕移民的请求,但支持了原告方提出的另一项诉求,下达临时禁制令,禁止移民法官当庭发布口头命令剥夺过堂者受到递解程序保护的权利。这意味着,ICE将被允许继续在法庭外蹲守,但被捕的移民得以继续享受通过法律程序免遭快速遣返的保护措施。

(图源世界日报)
曼哈顿联邦法官裁定,ICE探员可继续在移民法庭外蹲守抓捕出庭移民;但禁止移民法官按照行政机构的要求口头剥夺出庭者受到递解程序保护的法定权利。图为在曼哈顿移民法庭门口待命的ICE探员。
卡斯特尔主审的案件由纽约市两家非营利机构「非洲裔社区联合会」(ACT)及「门路」(The Door)在今年8月提交,被告方包括ICE纽约办公室运行主任莱昂斯(Todd Lyons)和国土安全部部长诺姆(Kristi Noem)等。
诉状指,联邦司法部和国土安全部各自出台政策,分别要求移民法官可在执法部门的要求下、当庭口头裁定剥夺移民申请者的递解程序要求,使其能被快速遣返(简称EOIR),以及允许ICE探员在法庭门外蹲守抓捕。这两相政策相护配合,对出庭者形成了一个连环陷阱,因此要求法庭禁止这两项政策。
法官卡斯特尔在裁决中指出,虽然在英美法律的实践中存在一种不成文的「法院庇护原则」,以确保当事人免于在出庭过程中被捕、保证司法程序不受打扰,但原告方未能有效证明这一原则普遍适用于移民法庭、且明确受到法律保护,也未能证明其组织成员必然遭受「不可挽回之损害」(Irreparable Harm),因此拒绝对ICE法庭执法的行为下达禁令。
而对于EOIR政策,法庭认为该政策与现行法规冲突、对当事人存在不可挽回的损害,发布禁令有助于保护公共利益,而且原告方提出的证据也显示他们有较大机会在未来的审理中胜诉,因此下达临时禁制令,在案件审理期间,禁止移民法官通过口头下令的方式运行EOIR政策。不过根据最高法院的判例,这一禁制令的有效范围仅限曼哈顿和布朗士的移民法庭。
此外,法庭还认为原告组织ACT不符合诉讼代表资格,因此将其从原告方中移除。
曾在曼哈顿法庭外因试图保护移民而遭逮捕的纽约市主计长兰德(Brad Lander),以及曾提交法庭之友文档支持原告主张的纽约市府法律顾问古德-楚芳(Muriel Goode-Trufant)均对此裁决表达遗憾,但纽约公民自由联盟(New York Civil Liberties Union)代表则表示,裁决至少接受了原告方的一项诉求,算是取得了部分胜利。
文章来源:公众号——北美洲华侨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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